各位网友: 首先感谢你对平昌城市建设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平昌县龙熙国际1栋4号楼405建设监管情况回复如下: 2017年8月21日经群众举报,平昌县城乡规划建设国土综合执法监察大队迅速对信义大道龙溪国际1栋4号楼405室建设情况进行核查,业主向某某于2013年10月从王某某手中购买该房,并进行装修,装修期间,将厨房与采光道平台处墙体拆除,在平台处搭设占地约5平方米彩钢棚。执法大队立即向某某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平住建〔2017〕责改字120号),限其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业主同意自行整改。 在此期间执法大队多次到现场督促整改情况,可业主经常不在家;2017年9月20日执法大队联系物业管理,将业主叫到现场,准备现场拆除,但因彩钢棚旁有燃气管道及下水管道,物业承诺在4天内找专业人员进行拆除。考虑该户热水器裸露在外,同意其留长50厘米、宽40厘米的棚顶遮挡热水器。2017年9月22日,物业公司仅将该棚拆除一半,执法大队要求其必须全部拆完。 2017年9月25日,该业主在平台处准备砌砖拦水,与邻居发生争执,执法大队到场后,立即强制停工,并要求物业公司立即按照上次承诺将违建全部拆除。 再次感谢各位网友对平昌城市建设的关心、支持和监督,感谢你对平昌县城乡规划建设国土综合执法监察大队工作的大力支持,欢迎你对各类“三违”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827-6230500。 平昌县城乡规划建设国土综合执法监察大队 2017年9月25日 拆除前
拆除中
拆除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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