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你好:
你反应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李未林,身份证号码512928195507121013,鼓匠乡七里半9组村民,现居住在鼓匠乡小康路139号;妻子杨*君,鼓匠乡小康路139号居民。夫妻现在鼓匠乡场镇经营农资产品,共生育三个子女。长子李*强,患有精神病,无业,城镇低保人员,现每月领取270元,由民政分季度打卡到李*强账户。儿媳江*,现在家中帮父母经营生意。孙子李*欣,现在鼓匠某小学读书。孙女李*妍,现在鼓匠某小学读书。二女李*,现嫁至贵州省贵阳市云台区,在贵阳经商;三女李*怡,现在自贡市沿滩区某中学任教,其老公何*现为自贡市沿滩区某镇政府工作人员。
家经济情况:李未林妻子杨*君系城镇社保人员,现每月领取社保金1100元左右;李未林、杨*君夫妻和媳江*共同在鼓匠乡小康路139号、141号两个门市经营农资生意;李未林妻子杨*君夫妻现居住在鼓匠乡场镇小康路139号二楼的套房内,目前虽然没有找到门市和住房产权系该家庭所有,但也没有提供该门市和住房不是该家庭的依据。
李未林向七里半村书面申请贫困户后, 2017年7月25日上午 ,七里半村召开村民代表会对2017年贫困户进行民主评议,李未林家因妻子杨*君每月领取社保金1100元左右、家庭成员在鼓匠乡场镇经营农资生意,女儿和女婿是公职人员,家庭经济状况不符合贫困户享受条件,没有通过评议。
针对该家庭特殊情况,乡党委、政府多次给予李*强、李未林关怀。就2016年1月至2017年6月期间,民政所发放李*强低保金、重度残疾人护理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临时救助共计8735元;对李未林实施惠民帮扶和临时救助共计5300元。
反映村干部蒋芝国领取死亡人员社保,把贫困户给关系户等问题,经查,你反应的问题不属实。
感谢你对鼓匠乡人民政府工作关心,祝生活愉快!
鼓匠乡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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