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人士你们好,这是一篇求助帖,是万般无奈的情况下的选择,希望大家了解事件经过后,能够帮助我。
我是成都市民唐秋,与成都达江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吴绍良、周素英发生民间借贷纠纷。吴、周欠我债务七百余万元! 我将此纠纷起诉至法院,案件历经两年多的起诉及判决过程,最终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2017年5月16日出具执行裁定书,将吴绍良的崇州市听江热压板厂的土地进行拍卖以偿还债务,执行员为崇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员万鹏法官。期间我多次与万鹏法官联系要求执行土地拍卖。可是万鹏法官却以各种理由拖延,不执行拍卖,但给我承诺拍卖期间不会超过评估期限。然而在9月27日,我再次向法官询问拍卖时间,却被告知土地暂缓拍卖。可是超过9月28日,评估报告作废,拍卖时间将会被无休止得拖延。9月28日万般无奈之下,我也给崇州市相关领导写过求助信,暂时也未得到任何答复。
多次和法院方沟通无果,因此在此求助各位网友,为何法院方判决下达后,迟迟不执行判决?公民的合法权益究竟应该如何维护?当法律都没有办法帮助我的时候,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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