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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关于某些民警在红电大酒店旁边路段拦截摩托车安装防盗器的问题几点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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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4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段时间路过红点大酒店旁路段的时候被身着制服的民警拦下(注:是民警不是交警)开口就要求我装一个所谓的“摩托车定位防盗器”并信誓旦旦的说装了这个防盗器要是车子被盗了公安机关会赔你一辆,这话听起来在怎么感觉是吹牛说大话呢,南部县城每年都被盗那么多摩托车也没见情况有什么好转,我以前的摩托车被盗了去报警也只立案让登记一下,从来没找回!  我撇了一眼旁边的帐篷,坐着所谓的厂家工作人员在那办理手续,被拦下的有很多摩托车和电动车都被要求安装防盗器,每人交100-160元不等,说白了就是商家在这里通过特殊手段卖防盗器!


  这里就有第一个疑问了:1.民警作为执法人员应该恪尽职守!但在上班时间却跟商家在交通道路旁旁敲侧击销售防盗器。我咨询了下律师,律师告诉我说:国家《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条第(十)项规定,人民警察不得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对以上几位民警的行为我表示质疑“你们的行为是否存在违规?”


2.过了两天再次路过此处的时候又被其中一位民警拦下(注:是民警不是交警)让我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我递上自己的驾驶证和行驶证之后,民警同志看了看我的头盔和证件之后,民警同志很不满的说:你的摩托车为什么没有保险?把保险拿出来!我滴个神啊,试问哪个摩托车没有交保险车管所会给你上牌照!到底是我不懂法还是您不懂法呢?


这里就有第二个疑问了:民警是否有权利检查驾驶者的驾驶证和行驶证吗?县城的交通管理不都是交警大队管理吗?为何派出所民警在路上拦截摩托车检查驾驶证件?民警和防盗器商家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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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4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商业行为行政化,到底谁的错?该谁管?警务督察是摆设???

发表于 2017-10-4 21:2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上牌照没保险能上路?你懂法???

发表于 2017-10-6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声叹息

发表于 2017-10-7 07:2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一直很纳闷!!!!!

发表于 2017-10-7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朝子民 发表于 2017-10-4 11:44
商业行为行政化,到底谁的错?该谁管?警务督察是摆设???

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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