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检察机关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的监督,去年10月四川省威远县人民检察院创新出台了《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机关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该院按照《办法》规定,向5名新任人民监督员通报近三年来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情况,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 该院此次采取面对面走访并结合书面通报形式,向人民监督员通报了2015年以来办理的20件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通报内容包括案件名称、案件性质、主要案情、移送机关、监督情况以及目前案件处理和进展情况等。在通报过程中,该院面对面对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了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具体案情和开展监督工作的做法,讲解了有关行政法律法规,对人民监督员提出的问题进行一一解答,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案件进行抽样监督检查。 此次通报共向人民监督员印送报告5份,解答人民监督员问题12个,获得了人民监督员的一致认可和肯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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