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镇西司法所到镇西中学
开展《民法总则》讲座
10月16日下午,威远镇西司法所到镇西中学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民法总则》)专题讲座,全校教职工60余人聆听了讲座。
镇西司法所工作人员从《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的不同之处入手,引入相关案例,详细讲解了民事纠纷处理的法源、胎儿利益保护、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与监护权、宣告失踪(死亡)的财产代管与处理、营利法人与非营利法人的产生与区别、何为特别法人、何为非法人组织、具体民事权利的内容、民事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真实判断、转代理与委托代理、共同代理、诉讼时效的延长对公民诉讼权益的保障等等。在长达1个多小时的讲座中,全体教职工认真听、详细记,仔细思考,听到兴趣之处还有讨论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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