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五年,全市共投入348.45亿元,实施省级十项民生工程611小项、民生实事130小件,财政民生投入占年度公共财政支出持续保持在70%以上。数据表明,党的十八大以来,内江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分别达到了8.8%、9.5%,明显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2012年至2016年,全市共新建保障性住房24524套,实施农村危房改造21525户,率先推出棚户区货币化安置,经验在全国得到交流推广。 通过健全政府促进就业体制机制,全市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8.83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8.18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52万人,促进大学生创业3428人,城镇失业率始终保持在4.1%以内。实施农民返乡创业“回家工程”,在全省第一个建立就业援助“110”服务机制和农民工信息查询系统。 突破户籍限制,将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医保覆盖范围扩大到城乡灵活就业人员,住院政策范围内保险比例稳定在81.67%以上,实现省内和部分省外异地住院费用即时结算,城乡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9.25%以上,门诊支付比例达到93.33%。在全省第一个争取到纳入全国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市。 大力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新、改扩建城乡公办幼儿园80余所,发展民办幼儿园90余所,目前全市共有幼儿园672所,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87.36%,超过全省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每年新建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100余所,小学适龄儿童年入学率保持100%,初中入学率达98.41%,高中阶段入学率达86.81%,职业教育等级鉴定合格率达95%以上,均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从2016年11月1日起,全面取消市级公立医生、县(区)妇幼保健及专科医院药品加成,年让利群众1.2亿元。率先在全省建立区域疾病预防控制合作机制,与自贡、宜宾、泸州、德阳、绵阳等川南片区共同签署“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协作框架协议”,有效降低了传染病发病报告率,传染病发病率连续四年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多年来无暴发疫情和重大传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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