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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阳区蓝溪谷小区业主王某因违法建设且拒不整改被停供水电气后,近日自己主动拆除违法建筑,得以恢复了水电气供应。这是泸州市今年5月1日实施《泸州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来,采取停供水电气措施治理违法建设的其中一个案例。
http://upload.lzep.cn/2017/1027/1509065493286.jpg
据悉,今年5月1日以来,仅江阳区就对231家违建户实施了停供水电气措施,拆除、制止违建6.26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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