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施河流污染综合整治行动。开展巴河流域污染综合整治,争取重点流域治理资金4500万元,44个集中开工项目完成主体建设29个,10个总投资19.6亿元水污染防治项目进入中央项目储备库。 (2)实施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行动。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6个,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达19万吨,建成场镇污水处理站16个,启动60个乡镇污水处理站建设,巴中威奥垃圾发电厂日处理生活垃圾600吨。 (3)实施饮用水环境安全保障行动。重新划定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投资750万元建成顶山镇等5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整治工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达90%以上。 (4)实施良好水体保护行动。严格控制开发建设活动,依法搬迁或关闭禁养区畜禽养殖场17家,实施测土配方施肥475万亩,建成绿色防控区2.8万亩,实施秸秆还田123.8万亩,建成农村沼气1.5万口,争取中央农村节能减排资金1.1亿元,完成87个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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