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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强迫购物当入失信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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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强迫购物当入失信“黑名单”】
国家旅游局近日发布新版《导游管理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办法》对导游执业的许可、管理、保障与激励、罚则等作了明确规定,并规定导游出现强迫购物、吃回扣等行为时,最高处罚可以吊销导游资格证。《办法》还规定,导游证采用电子证件,游客、景区、执法人员等可以通过扫描电子导游证上的二维码识别导游身份。
导游存在强迫购物等行为,应当列入失信“黑名单”。对于不文明导游“黑名单”制度,除了立法规范之外,应制订相关细则,使其更具可操作性和执行力。比如,导游“黑名单”应实行“宽进严出”。所谓“宽进”,一旦发现有导游存在不文明行为,如客串导购角色、强迫购物消费、布设购物陷阱、打骂游客等等,即入“黑名单”。所谓“严出”,除了让不文明导游“停职反省”,并给予必要的惩戒之外,同时给其预留一个文明“修复期”,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走不出“黑名单”,甚至将其从导游队伍中清理出去,并终身限制进入。
新版《导游管理办法》规定,导游执业许可证不再只有通过旅行社一个途径获得,还可以通过旅游行业组织申请注册,打破了旅行社的垄断。这不但使导游执业变得更加宽松,也使旅游服务组织的市场竞争变得更加公平--导游可以与线上旅游服务机构签约执业,也可以参加导游协会组织向旅游服务机构提供导游派遣服务,强化了导游参与博弈的权利。这些都为进一步激活导游积极性、提升导游服务水平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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