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记者从泸州市道路运输非法营运整治办获悉,自今年9月起,泸州市运管、公安、交警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人员,在主城区内开展打击道路运输非法经营常态化整治行动。截至10月底,三区政府“打非办”共出动执法人员2388人次,共查扣非法营运小客车265辆。 泸州市道路运输非法经营整治通过流动巡查、定点缉查、联合执法等方式,结合“天网”等辅助手段,对“黑车”形成全方位监控和整治。在整治期间,三区针对主城区道路运输非法经营的规律、特点、范围、重点等实际,执法人员死死盯住人群集散地、客货运站场等非法经营活动猖獗的场所,错时错位开展工作,持续形成全天候、常态化、强势打击的工作势头。目前,主城区内非法营运“怕”的氛围已基本形成。 据悉,依据《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及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之相关规定,未经许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最低罚款5000元、最高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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