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群众之声001

[群众呼声] 通江县城市行政执法局个别执法人员执法不公,乱作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11-11 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猴子现在应该搬救兵去了。

发表于 2017-11-11 17:49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向巴中市执法局申请行政复议!

发表于 2017-11-11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十一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四十一条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
第五十六条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对使用的非法单据予以收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执法局程序违法,最好是申请复议!
发表于 2017-11-11 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全国各地都一样

发表于 2017-11-11 19:0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的城管局都是神速回复,这次两天没下文,可能把楼立和谐了。

发表于 2017-11-11 19:0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1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来回答你三个问题:1、否;2、否;3、否。

发表于 2017-11-12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 是周末,公务员双休

发表于 2017-11-12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交警也一样,到年底了随便罚款创收,以罚代管,一天骑个摩托车到处给车子照相贴单子,我车子停在西门熊家坝小路上,还不是外面正公路都被贴单罚款了,一张单子150,一天罚那么多车谁知道这笔钱又流向那个人的腰包里面了{:3_42:}{:3_42:}{:3_42:}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2 19:02 | 显示全部楼层
实活实说 发表于 2017-11-11 19:01
以前的城管局都是神速回复,这次两天没下文,可能把楼立和谐了。

不存在哈,我不可能被和谐!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2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2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三大姑 发表于 2017-11-10 13:16
执法局的人估计在瑟瑟发抖了

冬天到了给他们加把火!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2 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逸闲散人 发表于 2017-11-10 13:22
对个人处罚应该不适用简易程序吧?50元以下才适用,帖子中处罚200元,这个应该适用一般程序了。
如果楼主 ...

说的对,可惜帖子没法编辑了!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2 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2 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ζ勿忘心安 发表于 2017-11-10 15:04
首先选择性执法是不对的,然后执法流程不符合操作规范;也不告知当事人权利和义务,违反法律有那条哪款, ...

是这样!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2 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法可依吗!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2 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随他而去 发表于 2017-11-10 17:26
遇到法律界内行啦就不好忽悠了

我不是法律界的哟,我就是个百姓!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2 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依法...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2 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snmsl 发表于 2017-11-10 20:32
普法、学法、懂法、用法、护法,维护法律的尊严,人人有责!

对!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2 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笑你娃儿流鼻子 发表于 2017-11-11 16:28
猴子现在应该搬救兵去了。

哈哈!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