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2017年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今年,泸州市在全省率先实现了低保线和贫困线的“两线合一”;在全省率先对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户中癌症、尿毒症、白血病、先心病、脑瘫等重特大疾病患者和子女常年渺无音讯、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实施“单独保”或“小户保”;出台试行《泸州市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试行)》,在全省率先将政策范围内费用突破到总费用,最后实现在县域内基层医疗机构住院费用“零支付”;在全省率先启动价格临时补贴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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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网络配图) 今年,泸州市出台了《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在全省率先实现了低保线和贫困线的“两线合一”。此前,泸州市已连续7年大幅度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位居全省前列。下一步,泸州市将进一步深化两项制度在细化标准、对象、政策上的衔接,使之形成政策合力,确保现行扶贫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按期全部脱贫。 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要求,今年3月,泸州市在全省率先、并首次启动了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发放对象为城乡低保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优抚对象等,全市发放资金近3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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