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85岁老奶奶 走进救助站献爱心
发布时间:2017-11-21 09:14 来源:泸州新闻网
近日,45名志愿者走进泸州救助管理站,实地了解被救助人员生活环境,通过驻站社工的讲解,明白了救助站的职能,以及救助站志愿者如何正确救助流浪乞讨人员。
http://upload.lzep.cn/2017/1121/1511227173843.jpg 敖树芳老奶奶(左三)听社工介绍受助人员生活情况 敖树芳老奶奶今年85岁了,今年5月,泸州市救助站社工及志愿者来到她居住的南苑社区,当她了解救助站帮助的对象后,也想做志愿者。敖奶奶告诉记者,前几次,其他志愿者考虑到她年龄太大,并没有同意她参加。这次,在敖奶奶强烈要求下,终于同意她一起前来。 刘浩是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志愿者,曾经多次和同学们一起进入社区、敬老院开展献各种各样爱心活动,进入救助站还是第一次。他说一直不太明白救助站的职能,不清楚遇到流浪乞讨人员最正确的处理方式。以前遇到流浪乞讨人员,也会上前沟通,买点食物送去,更多的就不清楚怎么做了。
据了解,救助站救助的是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的人员。虽有流浪乞讨行为,但不具备以上规定情况的,不属于救助对象。“自身无力解决食宿”应同时具备无任何经济来源、随身携带的现金不足以支付一日最基本的食宿费用;无正常居所、不受助则露宿街头;务工不着三种情况。如精神病、智力障碍、老年痴呆等流浪街头人员;来泸州因被盗、被抢、被骗等原因身无分文,无法解决当天食宿的人;露宿桥洞、街道、垃圾库等处的人员;迷路的老人、小孩都属于救助对象。 泸州救助管理站社工许瀚林提醒,市民在街头发现流浪乞讨人员时,应及时劝导他们去救助站接受正规救助或拨打泸州市救助管理站电话0830-2509287;在遇到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流浪乞讨时,请及时为他们拨打“120”提供帮助;而遇到职业乞讨都无理骚扰、强讨强要,侵犯个人权益时,请立即拨打“110”。 记者 杨敏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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