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747|评论: 0

[龙门阵] 南昌向医药流通领域商业贿赂说“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11-23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size=1.35em]众多无辜患者请求相关部门按照《全市医药流通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对南大一附院吴友平与黄俊收受巨额商业贿赂,涉嫌违法犯罪的事实情况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中国江西网   原标题:南昌向医药流通领域商业贿赂说“不”

    http://img6.mquanquan.com/images/2017/11/6__ca33aa09bdf24a.jpg

    中国江西网南昌讯 (记者刘斐)10月26日,记者获悉,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全市医药流通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对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销售或者购买、临床诊疗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回扣、宣传费、广告费、科研费、酬劳费、信息费、赞助费、开单提成费、处方费、新药推广费”等名目多样的医药贿赂进行严查。

    《方案》提出,进行医药流通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整治行动,目的是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医药流通领域市场环境,严厉打击破坏市场交易规则,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行为,纠正在医药购销环节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严厉查处医药流通领域中存在的各种商业贿赂行为,遏制商业贿赂蔓延势头,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廉洁从业、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意识;进一步降低虚高药价,缓解广大群众看病贵问题,切实维护广大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南昌市市场监管局将成立专案组重点查处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涉案范围广、影响面大的商业贿赂案件;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卫计委、食药局要在前期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自查有关情况及发现的投诉举报线索进行认真核查。市场监管局要依法依规查处破坏公平交易原则,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商业贿赂案件。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通报卫计部门、食药部门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收受商业贿赂的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在集中整治期间,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要及时上报整治成果;对案情复杂的商业贿赂案件,要及时上报。

    【结束语】

    江西省工商局、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全省医药流通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决定自2017年9月至12月在全省统一开展医药流通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方案中要求2017年9月30日前我省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或医疗机构针对专项整治的内容开展自查自纠,查找2015年以来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存在的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医疗机构或相关人员存在的收受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对通过自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并已改正的,可依法依规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或我行我素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在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心内科吴友平与黄俊为了高额医疗器械回扣,严重伤害患者身体,诱骗患者安装不必要的心脏支架造成患者伤残甚至死亡等情况上。

    众多无辜患者请求南大一附院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对吴友平与黄俊收受医疗器械供应商的商业贿赂,损害人民切身利益的事实给予严肃查处,追究相关人责任,不要再包庇两名伤人医生。

    请求相关部门按照《全市医药流通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对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心内科吴友平与黄俊在诊断过程中存在收受巨额贿赂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所有被害患者及患者家属都表示不需要任何赔偿,只求严惩恶医吴友平与黄俊,吊销行医执照,清除医疗队伍,今后不希望再有伤人恶性事件发生。 请大家帮帮他们。哪怕是动动你的手指头

    不求点赞,只求转发,当心您和您的家人成为受害 者!

    不求点赞,只求转发,当心您和您的家人成为受害者!

    不求点赞,只求转发,当心您和您的家人成为受害 者!

    http://img1.mquanquan.com/images/2017/11/6__c1b9e00c6c521d.jpg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