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违法逾期不处理 62名驾驶员被吊销驾照 】26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官方通报,今年1至10月中旬,全市共有62名逾期未接受处理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人,依据法律法规,对其作出吊销其驾驶证的处罚决定。
据交警支队法制部门负责人介绍,根据201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0条2款规定: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15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据了解,民警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首先会电话通知当事人到案接受处理,在无法联系上当事人或当事人拒绝前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后,就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通过函件邮寄方式告知当事人,如果无人签收邮件,则通过官方媒体以公告的方式告知当事人相关处罚内容和当事人的权利等。公告发布7日内,当事人未提出申辩的,交警部门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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