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批复沱江流域(内江段)作为首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标志着我市成为全国首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城市。
下一步,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并以成为全国首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城市为契机,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本流域的试点任务,突出流域特色,提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修改完善《沱江流域(内江段)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实施方案》,整合各方面力量,加强系统规划和统筹实施,推动沱江流域水环境治理试点取得良好成效,努力探索出可推广、可复制的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新模式试点经验,为全省推进流域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提供示范,力争走在全国前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