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必须以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深化标本兼治,保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才能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这是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提出的新判断、新要求和新部署。党的十八来以来,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是反腐败问题,党中央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是反腐败问题,反腐倡廉取得的显著成效是反腐败问题。 必须加强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从小事和具体问题抓起,才能抓出成效。自从中央八项规定以来,请客送礼,行贿受贿,吃吃喝喝,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干部作风更加务实。 反腐败斗争要做到警钟长鸣,党的十九大强调,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在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哪里,都要缉拿归案、绳之以法。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性。从中央八项规定开始,中央关于反腐败的重大举措不断出台,既打老虎又拍苍蝇,实践证明,腐败问题——这个全球性难题,在中共十八大以来的反腐败斗争中,迎刃而解。一大批腐败分子受到了党纪国法的严厉惩处。我们相信,在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下,通过全党和全国人民不懈努力,一定能够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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