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梅子网友: 您好!首先为张绪文老人离世表示深切的哀悼。 12月4日您以“害命的南山康养中心”为题在通江麻辣论坛发文,据此,我将真实情况向大家回应如下: 张绪文老人因摔倒致腿粉碎性骨折,在县医院作股骨头置换术后,因需要康养和护理于9月18日直接从县医院转入南山康养中心的楠山医院。来时老人有低血压、中度贫血病史和骨质疏松症,不能走路、不能上厕所、不能自己吃饭,且情绪低落,很少饮食(附:入住人员申报单)。在南山康养中心养护治疗下,老人精神状态好转,每天三餐均能饮食,一天天饭量渐增,康复效果较好(附:员工照料张绪文老人用餐照片一张)。 10月7日,护工、护士、医生发现老人肚子不舒服、膨胀,医生给予对症治疗,病情稳定;10月8日早上推送到食堂用餐,喂吃了半碗稀饭。8点多老人二媳妇李玉琼女士前来看望,一会儿,她向医生反映老人腹痛不适。医生迅速进行了检查,说不排除急腹症,建议转院治疗。李玉琼女士和她家人进行了电话商量。期间,9点25分左右,李玉琼女士喊老人无应答,医生护士又迅速查体、用上心电监护仪、问询,老人摇头,医生给予了吸氧等对症治疗,随即医院派救护车和员工与李玉琼女士同行送老人到县医院。县医院庚即办理入院(附:县医院出院证明)。人民医院初查:有急性痛苦面容,腹部压痛,无反跳痛及肌紧张;再急诊电解质,确诊为急性重症胰腺炎,麻痹性肠梗阻。住院两天,于10月10日出院。回家几天后病故,10月19日举办追悼仪式。10月底11月初,其子女和其他人员10多人先后两次到南山康养中心 。在谈话中,对方家属代表钟美富先生提出要20多万元的没有名目的费用,我们当时直接回绝,并说了不会给一分钱。因为我们没有责任。况且,当时入住谈论康养价格已经在标准费用中少收了600.00元。 钟先生在谈话中还说,引起找我们的直接原因,是老人去世后,我没有亲自前往吊唁,没有走人户。但我们对没有亲自前去吊唁已经给主人家当面致歉。(有谈话录音)。 另外,青梅子网友说我们签订的是“24小时监护”合同与“协议”内容不吻合,协议是“服务人员24小时值班”(附协议部分内容页面)。 各位网友,本想不驳青梅子的情面,但考虑还事实真相,维护南山康养中心形象,表达我们做好养老事业决心和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的追求,谨予回复。不当之处,请多多指教。网友中若有律师,恳请从法律角度给我们帮助。谢谢大家。 愿逝者安息! 通江南山康养中心法人 2017年12月9日 附件1:入住人员申报单 附件2:员工照料张绪文老人用餐照片一张; 附件3:县医院出院证明; 附件4:协议书的部分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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