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内容:
1、中国移动在不履行告知义务的情况下擅自停用用户短信功能,将用户列为短信黑名单;2、中国移动手机卡出现质量问题,仅使用不到三个月即出现无法接收信号,无法识别SIM卡的情况,且此种情况不是个例。仅我在移动营业厅交涉期间就发现3例因手机卡出现故障前来补卡的客户;3、手机卡出现质量问题后用户按正规程序申请补卡,被告知因短信别列为黑名单而不能补回卡号,只能换号;4、用户未发送任何涉嫌骚扰的垃圾短信,且手机卡出现质量问题之前一直能正常使用手机短信功能。
事件描述:
本人2017年9月在中国移动南江营业厅实名办了一张手机卡,第二天便短信告知亲朋好友本人已换号,第三天手机短信功能即被移动公司列为黑名单无法收发短信。因为平时工作繁忙,本人没有理会,过了大概十来天手机短信功能恢复正常。
到2017年12月4日本人手机卡出现无法接收信号的情况,信号时有时无,但是短信功能一直能正常使用。12月9日本人发现手机卡直接无法被识别,换手机后手机卡仍然不能被识别,遂于12月10日晚到移动公司南江大堂坝营业厅询问原因,被告知手机卡已无法使用,需补办一张新卡,本人欣然同意。谁知营业厅工作人员鼓捣半天之后告知因本人手机短信功能已被列入黑名单,故此卡号已无法补回,请本人自认倒霉。
针对此种情况,本人有以下疑惑;
1、我究竟发送了何种短信导致手机短信功能被列入黑名单?麻烦告知。
2、将我的手机短信功能列入黑名单之前是否应履行告知义务?
3、本人以前的电信卡使用五年从未出现故障,为何移动公司发放的手机卡使用不到三个月即出现手机卡作废的情况,是否有质量问题,是否涉嫌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4、因移动公司单方面的问题导致本人目前处于通讯瘫痪状态,且不得不重新换号,给本人带来的损失和不便应由谁买单?
5、你们的工作人员态度恶劣,漫不经心,敷衍塞责、推诿了事,是谁给了你们这么大的优越感?
要求:
1、解除本人手机号短信黑名单;
2、补办因移动公司手机卡出现质量问题而无法使用的手机卡号。
3、因移动公司单方面问题给用户生活造成极大不便,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向本人赔礼道歉。
最后申明:
请你们不要自我感觉良好,并不是我想用你们的手机卡,仅仅因为工作原因不便换号。
得人心者得天下,如果你们一直这样,失势也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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