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县医保局获悉,2018年仪陇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已于11月1日启动,个人缴费标准为180元/人,缴费截止日期是2018年2月28日,参保人员须在2018年2月28日前办好相关缴费手续,才能享受相关医保待遇。
记者了解到,城乡居民的参保对象为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以外具有我县户籍的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以及居住我县并办理了居住证的县外户籍人员。同时,2018年度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较2017年有所提高,缴费标准比去年上调了30元,为180元/人。
目前,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缴费已经开始了,将于2018年2月28日截止。续保人员在2018年2月28日以前缴费的,自2018年1月1日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参保人员和2018年2月28日以后缴费的,自缴费之日起,设定6个月的待遇等待期,期间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此外,新出生婴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享受待遇。
参保居民可享受普通门诊报销、门诊慢性病报销、重大疾病报销、住院报销等。为了能够正常享受医保待遇,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应尽快携带有关证件材料到户籍(居住证)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村(社区)以家庭为单位整体办理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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