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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杂谈] 泸州2男孩游泳溺亡,同伴施救未果被死者家属起诉,法院判死者父母应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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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15 14:39
大冬天的你游啥子泳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15 14:43
都说了远离河塘水库,孩子永远不把父母老师的话放眼里,好好的孩子真的可惜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15 14:44
我们国家是法治国家 不要自己欺骗自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15 14:44
我们国家是法治国家 不要自己欺骗自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15 14:44
我们国家是法治国家 不要自己欺骗自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15 14:48
但是感觉鱼塘主人也挺无辜的 人家建鱼塘是为了养鱼 又不是给你们小孩子游泳的 是你擅闯私人场所 导致死亡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15 14:52
游泳的自作自受,并且家属不该要求赔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15 14:57
法律是公证的,我赞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15 15:01
如果是成年人没有把弱水儿童成功救上来,就有责任了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15 15:02
设劲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15 15:06
这年头,注定一个人就应该在儿童时期开始孤单独终老吗??施救未果也会被告上法庭,如果是未施救,也会被告上法庭,与其如此,就不应该有儿时玩伴。
虽然中年痛失爱子,值得同情,但是,做法比碰瓷党还属可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15 15:08
我也是合江的,我怎么不知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15 15:15
还告人家,真的有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15 15:17
孩子死亡表示同情,但是死者家属是缺钱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15 15:29
这是当父母的过失,还想赖别人,还要勒索别人钱财,性命不能用金钱来衡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15 15:39
这个世界怎么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15 15:40
是不是看见医院闹事的人最后都获得了赔偿,所以连脸都不要了。都是12岁的娃,人家能救则救,救不起来也不能怪谁。人家已经尽力了。30万,你以为是小数目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15 15:48
判决正确,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15 15:50
我觉得一起玩耍,都有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15 15:53
生命虽可贵,就人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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