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使用的车辆 而在这次的荆门“威胁活埋律师案”中,20多人公然对于刚刚走出法庭的律师实施群殴,甚至有预谋地准备了铁锹和布袋。在这样的情形之下,所谓“活埋”的威胁就不再是口头威胁,而是有着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希望当地警方能够彻底查清事实:谁在指使打人?谁要求带的铁锹?目的何在? 如果带铁锹的目的就是为了“活埋律师”,那么,此案的定性就不应仅仅是故意伤害罪或者寻衅滋事罪,而是故意杀人罪(未遂)。 值得说明的是,两位北京律师不远千里到湖北荆门代理的这起案件,是一起行政征收案件,起诉的对象是当地的拆迁公司。顾冬庆律师在微博上披露,当时在案发现场指挥的,是当地拆迁公司的负责人。如果这得到证实,说明当地拆迁公司张狂到了何等地步。 去年陕西西安长安区法院的法庭上,就曾发生挥拳头殴打律师的恶性案件,这次荆门法院附近又发生了所谓“扬言活埋律师案”,足以说明个别人对于律师的敌视,对于法治的蔑视。 律师执业是中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执业有保障,则法治有保障。如果律师在一个地方的职业受到不正当的干扰,那么这个地方就可能成为法治的屏蔽区,当地公民的正当权利就无法通过律师的专业知识在法治渠道中实现。 这次的“扬言活埋律师案”必须得到全面调查,并且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因为这是可能涉嫌故意杀人(未遂)的重罪,绝不能轻轻放过。必须通过对此案的严惩重罚,树立红线——没有人可以用暴力让律师噤声。律师的正当执业权利、人身权利必须被捍卫,这涉及所有人的权利,也是法治的一条脊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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