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ze=22.0000pt]关于麻辣社区网民所诉 [size=22.0000pt]《失地农民参保缴费问题》帖文的情况说明 [size=16.0000pt]广大网民:
[size=16.0000pt]2017年12月17日,某网民通过麻辣社区发表关于失地农民参保缴费问题咨询的帖文,该帖文引起我局高度重视,经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作出如下说明:
1、该网民所反映的阆中212线跟我们情况一样只缴9万多的问题。[size=16.0000pt] 经我局核实,阆中失地农民缴9万多参保是有征地批文,由政府统一做的方案。[size=16.0000pt]因为各县市区政府对于征地农转非人员施行的补偿政策和补偿方式有所不同,所以不同地方的农转非人员进社保需要缴纳的费用也有差异,具体情况请咨询国土局[size=16.0000pt]。
2、失地农民参保缴费相关政策说明。[size=16.0000pt]凡[size=16.0000pt]在我县行政区域范围内[size=16.0000pt],[size=16.0000pt]因国家建设致使农村集体土地已被依法征用,办理了农转非手续,年满[size=16.0000pt]16周岁以上的农转非人员(已安置的农转非人员本着自愿、保费自理的原则由本人向乡(镇)人民政府申报),满足条件的可以申报参加失地农民保险,具体缴费年限及金额根据申报参保时的年龄确定。具体问题,例如参保条件、缴费年限及金额、所需资料等请咨询各乡(镇)人民政府。
[size=16.0000pt]感谢广大网民对我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为广大网民带来的不便尽情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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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16.0000pt]南部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size=16.0000pt]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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