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仪陇县金城镇金马村,残疾老人王先明2017年2月二十号下午,在自家房屋旁的公路水沟施工现场摔下六米高的堐下,后被邻居发现通知其家人,送往医院,七日后抢救无效死亡,本该享受幸福晚年的时间,遭遇如此大难,其家属子女难抚悲痛。如今已到年底了,家属的悲痛还在继续加深……
事情的起因是:仪陇县公路局下属施工队在老人房屋旁施工唐巴公路的水沟时,拆除王家自有的粪水排放管,长时间没能恢复,导致王家粪池积满,粪水漫至四周及路面,严重危害公共安全,而施工现场既无安全设置更无安全提示,连续几天雨季,施工现场早已没人,在此情况下,老人不得不开沟排水,无奈土松地滑,掉堐摔伤,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家属第一时间告诉了村委会和金新社区,可直到老人去世都没任何单位和个人出面看望和了解!事后多次找到镇政府和县公路局都无结果,公路局和施工方坚称自己没责任,而且人难见,脸难看,无奈又多次上访仪陇县信访局和南充市信访局,快一年了!仍没结果,
中途公路局来过两次姓罗的主任,和其家属见面就称他们没责任,让到法院打官司。家属悲痛更伤痛,老人家到底错在哪里?为什么再明白不过的侵权施工和安全事故!就只有法律一条解决的途径!正义,道德,人性这些只有老人家才有吗?早该抚平的悲伤要在无休止的诉讼多次撕裂吗?
还有一个不明白的是,家属上报村委会和社区,在长达七八天的抢救过程中,无一人看望了解,至使受害方失去派出调查关键一环,责任又在谁?是人性的缺失?还是人为的失职?
伤心有一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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