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上午,“杭州保姆纵火案”在杭州市中院开庭审理仅30分钟,就由于被告律师因提出管辖权异议未被采纳而退庭,导致审理中止,审判长宣布延期审理。
“这个结果是我没有想到的——原本以为,事情发生了半年,法院会做好应对各种情况的准备。希望法院尽快再次开庭,让罪犯早日得到应有的惩罚。”该案受害人家属林生斌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据受害人朱小贞的哥哥朱庆丰介绍,家属申请了40多个旁听席位,最终3名家属进了法庭,另外16人在法院安排的视频直播室观看庭审。
“在法庭上看到了莫焕晶。我恨她、非常恨,但我要控制住情绪。”林生斌告诉记者,“不过,听到要延期开庭时我终于忍不住了,吼道‘我对延期不服,我都等了半年了’——半年来,我第一次没控制住情绪。”
他说:“莫焕晶故意放火,如果真有悔意,应该在第一时间救人,而不是管自己逃跑,让我妻子和三个孩子死于非命。这一天我等了半年,期间的每一天都在煎熬,延期开庭对我来说是雪上加霜,不知道这种折磨要持续多久,希望法院尽早再次开庭,彰显公平、公正。”
林生斌的代理人林杰告诉记者,他关注过被告律师的微博、预料他在庭上会提出管辖权异议,但对他退庭多少有些意外。“被告辩护人的观点和要求我不予置评,对法院的决定也没有异议,我唯一的希望是司法机关提前做好充分准备,确保后续审理、判决尽快进行。”
莫焕晶的辩护律师党琳山在退庭后接受采访时表示,退庭是对被告方提出管辖权异议后,杭州市中院在最高院未回复的情况下“擅自开庭”不满。他表示,目前他仍是莫焕晶的辩护律师,除非莫焕晶明确不用他代理,不然不会退出该案。
庭审中止后,党琳山在其微博发出一封19日在看守所会见时莫焕晶写的一份声明的图片,其中写道:我相信本案的公正审理必须有党琳山律师参与。我同意我家人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解除党琳山律师的委托,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再请其他律师。
据杭州市中院微信公众号消息,21日9时,杭州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一案。庭审开始后,审判长依法询问被告人、辩护人是否申请回避,被告人莫焕晶的辩护人党琳山律师以要求指定杭州市中院以外的法院异地管辖为由,要求杭州市中院停止审理本案。审判长依法告知辩护人,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杭州市中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随后,辩护人党琳山律师无视法庭纪律,不服从审判长指挥,擅自离庭,拒绝继续为被告人莫焕晶辩护。审判长遂依法决定休庭。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三条至第二百五十六条的规定,本案自休庭之日起至第十五日止,将由被告人另行委托的辩护人或者法院依法为其指定的辩护人准备辩护。杭州市中院将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利,另定日期继续审理本案。
6月22日清晨,杭州“蓝色钱江”小区2幢1单元1802室发生火灾,该户女主人朱小贞及其三个孩子遇难,保姆莫焕晶从专用通道跑到消防楼梯后逃生。当天,警方调查明确这起火灾为放火案,莫焕晶有重大作案嫌疑。
8月21日,杭州市检察院以放火罪、盗窃罪对莫焕晶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莫焕晶长期沉迷赌博,在被害人朱小贞家中从事保姆工作期间,多次窃取朱小贞家中贵重物品典当、抵押,或以买房为由向朱小贞借款,所得款项均被用于赌博并挥霍一空。案发前一晚,莫焕晶又用手机网上赌博,输光6万余元。为继续筹措赌资,决意采取放火再灭火的方式博取朱小贞的感激,以便再次借钱。6月22日5时许,莫焕晶用打火机点燃书本制造火灾,导致朱小贞和三名子女死亡,并造成被害人房屋和邻近房屋损失257万余元。
什么情况下能提管辖权异议?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新年接受采访时分析称,所谓管辖权异议,简而言之,即当事人认为受案法院无权或者不适合审理案件。
他表示,《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管辖权做了详细规定,主要包括地域管辖权、级别管辖权和特殊管辖权等。就地域管辖权而言,一般刑事案件通常由犯罪地法院管辖,如果被告居住地法院管辖更为适宜的,可由被告居住地法院管辖。
就级别管辖而言,一般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涉及恐怖活动的案件,或者可能被判无期或者死刑的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全省性重大刑事案件由省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其他一般案件则由基层法院管辖。
管辖权异议应该何时提出?
对于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张新年介绍,《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参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而言,应在答辩期限届满前提出。
张新年解释称,这样规定是为了防止司法资源的浪费和不高效。当然,根据司法实务,也不排除人民法院在庭审前受理管辖权异议。
管辖权到底谁说了算?
“提出管辖权异议,如果异议成立,则可能改变受诉法院。”张新年分析。
就本案而言,北京德翔律师事务所主任安翔对者分析称,实质上被告律师认为,包括杭州中院在内的杭州市司法机关在处理本案中有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地方,不利于他的辩护,进而希望通过异地或者提高管辖级别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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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林生斌所发文章全文:
对“6.22”案件在杭州中级法院意外中止审理,我的几点看法。
一、对被告人莫焕晶的辩护律师党琳山擅自退庭的行为予以谴责
莫焕晶故意放火,见死不救,我妻子和三个孩子死于非命,莫焕晶罪大恶极,民愤极大,应尽快审理和判决。我们家属坚持要求判处莫焕晶死刑,如此才能彰显法律的公正。但莫焕晶辩护人不尊重法庭,擅自退庭,显然是在拖延時间,为罪恶之人莫焕晶苟延残喘,其行为有悖起码的良知。
二、请求杭州的司法机关认真办案,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提前预判和准备,加快审判进程。
案发至今已六个月,作为死者的父亲和丈夫,我每分每秒都沉浸在非人煎熬中,好不容易等到开庭,竟然遇到开庭半小時即被中止的情形,我和其他家属又是一次雪上加霜。对方辨护人提出的程序上的观点和要求,自有法庭依法公正裁决,我们不便置评,但诚挚希望杭州的司法机关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以确保后续审理和判决顺利进行。
三、请求杭州法院充分尊重被害人家属的旁听权利。
此案是公开审理案子,四个亲人死去,于情于理,法院应当充许被害人方大部分近亲属参与旁听。被害人方申请40人旁听,开庭前一天仅同意5人,开庭当天又只允许3人。相反,庭审時,旁听的有很多年轻面孔,还空着好些位置。一大堆警察严密布防。公开审理案件,防民之口胜于防川,防家属胜于防火,名为公开实为不公开,不知公众作何感想?
杭州保姆纵火案辩护律师提出管辖权异议并退庭本案将延期审理2017年12月21日上午9时,杭州蓝色钱江小区保姆纵火案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开庭后,莫焕晶的辩护律师党琳山提出管辖权异议并退庭,法院将为莫焕晶另行指派辩护人,本案延期审理。
今年6月22日,杭州蓝色钱江小区的一住宅发生火灾,女主人和三个年幼的孩子在大火中丧生。经警方调查认定,大火为着火家庭雇佣的保姆莫焕晶纵火所致。7月1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莫焕晶,以涉嫌放火罪、盗窃罪依法批准逮捕,并于8月21日提起公诉。杭州中院决定本案于12月21日公开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后,法官按照程序询问是否对合议庭成员提出申请回避时,犯罪嫌疑人莫焕晶的辩护律师党琳山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强行开庭是违法的。法官裁决后认为是合法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继续开庭。对此,党琳山先后6次提出异议,最后一次,党琳山说自己为表示对法院裁决的抗议,决定退出法庭。
临走时党琳山对莫焕晶说“我离开以后,你不要回答任何人任何问题”,然后退出。法庭认为党琳山无视法庭规定,拒绝为莫焕晶辩护,将另行指派辩护人,延期审理本案。
记者注意到,休庭后莫焕晶在被法警带走之前说了一句:“我不要其他人辩护,党律师会为我辩护的”。
本案庭审前,受害者家属已经表示将放弃民事索赔,只求重判。在开庭之前,记者注意到,林生斌是一身黑衣进入法庭。对于今天庭审的意外情况,林家有家属在休庭后大声提出抗议,表示从开庭到现在被害人一句话都还没说,等了半年等来这样的结果,“我们不服”。
注意到,在党琳山的微博中,他公开了《关于对“莫焕晶放火、盗窃案”请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申请书》(简称《申请书》)。《申请书》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和莫焕晶弟弟的委托,党琳山律师现申请最高人民法院指定浙江省以外的法院审理“莫焕晶放火、盗窃案”。
党琳山律师曾于12月18日在其微博发布消息称,“2017年11月8日,本律师向最高人民法院邮寄此申请,快递信息显示11月11日签收。2017年11月20日,本律师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告知此申请,要求在最高人民法院明确答复之前,不要安排开庭。时至今日,一个多月过去了,最高人民法院仍然没有任何答复,本律师却收到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开庭通知。请最高人民法院尽快明确答复本律师的申请,如不同意请说明具体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