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资中法院银山法庭成功调结十七起涉及农民工工资系列案件,十七名农民工向法庭送来锦旗。 事情还得从被告李某组织原告曾某等17名民工在其承包的福建省某工地务工说起。17名农民工在被告承包的工程做了劳务后,经结算,被告应给付17名农民工劳务款共160余万元,而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已向被告李某支付140余万元,尚差劳务费21万余元。被告李某向原告曾某等17人出具“工人工资欠条”一份,其中欠曾某等17人劳务报酬71732元,到期后二被告均未支付。经催收无果,曾某等17人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李某和泸州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及时支付劳务报酬、利息及误工费、交通费。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一方面向农民工解释法律的规定并安抚他们情绪,另一方面立即展开对被告的调解释法工作。在与被告反复沟通后,被告主动与曾某等17名原告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泸州信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30 日前向原告曾某等17人支付劳务报酬71732元。协议达成后被告却未按约定向原告付款,原告再次寻找承办法官帮忙,最终在承办法官的督促下,被告主动向原告履行了付款义务,曾某等17名农民工为表示感谢向承办法官送来锦旗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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