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中法院叫我去算帐,我都来回跑了不知几十趟,耗费了我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现在已经是精疲力尽。我算的帐他们不认可,他们算的帐我不认可,就要动用刑事警察的力量,这样的霸王条款强盗逻辑都要逼我就犯。我都还没来得及申请当地公权机关的保护他们就迫不及待的找上门收房租收房子。我的委托人数次申请他们也到成都来解决问题,还说是在威胁他们,还以一个子虚乌有的罪名受了半年的牢狱之灾至今还是社区服刑人员戴罪之身被吸咐被教育被管制。财产权被侵犯人身自由权被侵犯,这些帐该如何算。?该局长认为把本钱収够了就可以了其实我也没意见,但是却要搞那么多事情出来是为什么呢?该局长启动纠错程序两年了,错都没有我们又没有说他们有错,是我们的错不该找资中法院要钱资中法院又不欠我们的,是老赖欠我们的我找老赖就可以了。我就守在跑了路的老赖屋头等他们拿钱来还。我们和资中法院有哪门子帐要算,。请资中法院执行局局长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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