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回复,看似高大上 有理有据,实则不然。我已发图片为2016年五月十日政府找的评估公司:四川信合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公示内容,图片中下划线处,睁大你的眼睛好好看看 桂花街第一层商业用房评估单价:17000-18000元/m2,这还是不含附属和装修的价格,373.29m2多少钱你自己算算,而且银行贷款评估的价格与此价格非常接近,我反问一句如果这个价格没有什么意义,那银行为何敢评估成746.59万元的价格,放贷500万元?银行是傻子么?从746.59万元到447.95万元如此之大的价差这合理么?如果合理那么政府的公信力何在?要么就只能解释为银行是傻子。
同时对于你们搬出的“执行难”打击“老赖”等法律、道德的大棒强加于我,我也只能嗤之以鼻:
我们作为担保方,在此声明造成本次贷款不能续贷的最根本原因是担保资产被政府拆迁锁定,同时据担保方了解,借款人一直在陆续偿还本息,我们不是拒绝履行相关义务,而是对你们把政府和银行的评估定价从746.59万变成447.95万是完全不能接受的。如此评估没有公示??如此评估没有黑幕??经办人没有鬼??综上所述,担保方只能理解为:选取评估单位时,郭勇未按法律程序,给中院领导汇报的内容虚假。
担保方对执行异议的申请书已经寄给郭勇,至今无回复,为按法律程序作何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