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山县罗明远、冉崇高践踏法律强拆农
民房屋,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社会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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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营山县城南镇先锋一组村民,在今年四月以来,
县国土资源局在罗明远(县长、拆迁总指挥)主持下对先锋一
组进行征地工作,在工作中违反《土地管理法》、《土地管
理实施条例》、《物权法》尤其是在拆迁过程中采取一系列
违法手段,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社会影响情况如下:
一.罗明远在主持征地过程中未履行法定手续。
征地行为的法律性质是具体的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应具
备职权,还应有法律依据并符合法定程序。依据现行的征地
制度,征地机关在征地前必须履行“两公告一登记”手
续,在营山县的公告里,一是没有载明土地征用的批准文号,
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二是没有公布征地标准,批准和农业
人员安置途径及安置方案,更未在村、组以书面形式进行公
告。这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征用土地公告
办法》;三是未办理土地征用审批手续,更未出示。在罗明
远主持下的征地工作,完全是践踏法律,违反法定程序的违
法行政。
二、在罗明远、冉崇高指挥下强行拆迁,公然胡乱作为
践踏法律,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社会影响
按照法律规定,在没法律依据和被拆迁当事人未达成拆
迁安置协议的情况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先行拆除被拆
迁人的房屋。可是罗明远、冉崇高,不顾被拆迁农民死活,
不与拆迁户协商,没有合法的法律依据,于2017年11月9
日天麻亮就带领300余人(包括公安、武警、及营山县各街道
来的人员),并带六台推土机和挖掘机,开进城南镇先锋一组,
村民有的还在睡觉,梦中就被勒令起床,由公安人员架出屋
外,然后推土机、挖掘机齐上,顷刻,农民的财产、房屋一
推而光,现场一片狼籍,哭的哭,喊的喊冤,更有甚者,将
76的老人寇泽和夫人及全家十多人也都被公安强行架出屋
外,寇泽当场出现危险,被家人急送医院抢救,才脱离生命
危险。老人谷明琼84岁,在自己的房屋被强拆不久,于2017
年12月14日为此忧愤而死!蒋明珍80多岁,房屋被强拆,
祖坟被毁。当日上午还不到11点就强拆六户,损坏房屋面
积近1000平方米,损坏屋内财产无数。造成数十人无家可
归,流离失所,失地家民只有哭泣!真是惨不忍睹,就连同
来的一些人员都倍感惊讶!这给营山的拆迁工作带来极坏的
影响。照罗明远的话说:“就是要做个样子给大家看”!可以
想象,照此行政整个营山县要拆迁的面积达两千多亩,将给
多少农民带来痛苦!这样公然践踏法律,独霸一方,为所欲
为,给党的威望带来严重损害,必须立即制止!
综上,罗明远、冉崇高以强暴的方式,非法强拆农民房
屋,公然践踏与挑衅国家《宪法》、《物权法》《土地管理法》
等一系列法律,给全县征地工作带来破坏作用,造成了社会
的不稳定。我们强烈要求查处罗明远、冉崇高强征违法行为,
还老百姓一个公正!
拆迁总指挥罗明远
2017年12月28日
现场部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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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营山县城南镇于1月29日回复,内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