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正紧锣密鼓组建中,渐次走进公众视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蓝图一步步变成现实,目标指向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把公权关进制度“笼子”,让其回归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 公权姓公,理应维护公平正义,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绝不能成为个人和小团体谋取私利的工具。“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也绝不答应公权私用、任性妄为。组建各级监委,与纪委合署办公,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形成强大监督合力,把监督延伸到公权运行的每名公职人员、每个环节,让其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心存敬畏、行有所止。 监督在先,着力发现问题,处理紧随,严肃追究责任。对监督中发现的公权滥用问题,依法依规依纪坚决查处,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绳之以法、束之以纪,惩前毖后,治病救人,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鲜明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导向,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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