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日,我市正式施行《内江市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一个名叫“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险种正式进入内江人民的生活。 一个崭新的名字,一个崭新的制度。记者从市医疗保险管理局政策咨询宣教科了解到,城乡基本医疗保险是将原来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合二为一”,覆盖原来的职工、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三类参保人群的一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办法》全文7400余字,包括总则、参保缴费、医保待遇、管理服务、费用结算、基金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8个部分。《办法》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市城乡居民今后参加医疗保险实现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医保目录、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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