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升地级市,议论已久,一直没有文件依据,现在国务院民政部已发文:区划调整向中西部倾斜,适时稳妥在中西部增设地级市,文件摘录如下:
落实党的十九大系列决策部署,有效发挥行政区划工作功能作用,要不断推动行政区划工作创新发展,进一步夯实行政区划工作基础。当前,要加快推进四方面工作:
第一,要加强行政区划战略理论研究。一是开展行政区划历史发展演变规律以及城镇体系结构、城市规模布局等方面基础研究。二是探索行政区划调整预测与战略规划工作,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将预测规划上升为省级党委、政府层面课题。三是培养和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的行政区划专家队伍。
第二,要提升行政区划管理法制化规范化水平。一是健全相关法规制度,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审议出台工作,提升行政区划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完善城市型政区设置标准体系。严格按照《设立县级市标准》稳妥有序推动开展撤县设市审批;制定《市辖区设置标准》,规范设区市规模结构调整;探索建立涵盖各级、各类城市的城市型政区设置标准体系。三是推动修订地方组织法。针对目前地方组织法中缺少地级政府派出机关设置规定和县级政府派出机关设置规定不适应发展需要的问题,与有关部门一道推动修订地方组织法中关于派出机关设置的规定。
第三,要强化行政区划调整方案论证和风险评估工作。一是对第三方评估、专家论证、实地调研、风险评估等工作作出制度化规定。二是丰富论证评估内容,充分考虑多方面因素,对调整方案进行全方位论证,系统分析风险点。三是完善论证评估手段,多方权衡、多措并举,综合评判行政区划调整风险。
第四,要做好舆论宣传和调整后评估工作。一是做好行政区划调整正面宣传,有效引导舆论,加强舆情监测,关注舆论动向,对敏感问题要及时作出积极回应。二是指导地方切实落实风险评估化解措施,确保区划调整按照批复方案平稳顺利实施。三是加强调整后评估,避免将调整审批等同于画句号,及时总结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有效调整和完善行政区划管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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