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国家和省级部门相继出台了涉及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新政策,市中区食药监局积极落实各项新政策。 一是国务院《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出台后,市中区食药监局积极调整养老机构食堂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审查标准,对提交营业执照作为主体资格证明的申请予以受理,支持建设优质养老服务机构,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行业,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二是国家食药总局《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及四川省食药监局和通信管理局《关于第三方平台网络订餐管理的指导意见》出台后,市中区食药监局要求网络销售食品和网络餐饮服务这两类经营行为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且不得超范围经营,未取得合法资质不得网上经营。 三是《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及《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办法》出台后,市中区食药监局主动上门督促食品“三小”的经营者办理备案证,对拒不配合监管继续无证经营者将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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