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公安部政治部批准因救火牺牲的消防战士吴俊寰为烈士,并颁发献身国防金质纪念章。
1月20日10时许,威远县镇西镇一民房发生火灾,威远县消防大队迅速组织官兵出警。消防战士吴俊寰在执行灭火任务时,为搜救被困群众被坍塌的墙体砸中,壮烈牺牲。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有关规定,公安部政治部批准吴俊寰同志为烈士,并颁发献身国防金质纪念章。
此前,吴俊寰因其英勇事迹被四川省公安厅追记一等功,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追授其为“优秀共产党员”。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副政委杨华这样评价吴俊寰:“吴俊寰同志短暂的一生,是奉献和战斗的一生,他的牺牲光荣伟大,在他的身上,有我们四川消防部队最优秀的基因传承。”
1月23日下午,吴俊寰的骨灰被送回广元,并将长眠于家乡。广元市社会各界群众自发前来献花祭奠,以各种方式表达他们对年轻英雄的敬意和哀思。
1月24日,市公安消防支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吴俊寰虽然离大家而去,但他的英勇事迹将时刻激励着所有消防战士。下一步,全市消防部队将掀起向吴俊寰烈士学习的热潮,学习他英勇顽强,保护人民群众,舍生忘死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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