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消毒产品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转发做好春节期间消毒产品监管工作的通知》(内卫计办发【2018】31号)要求,内江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春节期间消毒产品监管工作的通知》(内卫监发【2018】7号),明确了职责任务和监管权限。2月2日,内江市支队监督执法三科副科长李中华、陈娅敏等人,与东兴区、市中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的监督执法人员一起,对内江市建成区范围内市场销售的部分消毒产品进行了抽查。 此次监督执法检查的范围,不仅包括内江市城区,而且对部分城乡结合部、个别乡镇进行覆盖,主要抽查的对象有大明眼镜店、光明眼镜店、九点利超市、卓尔超市、永安镇惠仁药店、朝阳镇齐力堂大药房等单位。 按照《消毒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要求,监督执法人员现场抽查了眼镜店经营销售的进口及国产隐形眼镜药水、药店销售的抗(抑)菌制剂、超市销售的婴儿尿布湿、湿纸巾、卫生巾、纸巾、女性护理液等消毒产品,重点核查了各单位所售消毒产品的索票索证及安全评价报告、产品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相关标准等情况。对部分经营单位索证备案工作不规范的情况,监督执法人员当场给予了现场指导,同时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成消毒产品经营单位要遵规守法,严格按照要求索取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和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存档备查,确保不销售不合格产品。 通过开展春节期间消毒产品的监督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各单位消毒产品经营行为,维护了春节期间健康的社会秩序,切实保障了内江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营造了春节期间良好的节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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