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主动告知。在接受咨询时,主动发放社会组织登记事项告知单,让当事人了解社会组织登记的法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程序等。在发放登记证书时,同步发放《社会组织登记成立后注意事项告知单》,告知要及时做好印章式样等备案、要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要按时参加年检、登记事项发生变更要及时申请变更登记等。 二是主动宣传。在发放登记证书前,主动会同业务主管单位上门为拟成立社会组织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宣传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相关法规、文件精神,要求社会组织成立后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的,要及时建立党组织。通过主动宣传,促进社会组织登记成立后规范发展、健康发展。 三是主动提醒。批准成立社会组织后,主动将社会组织成立登记的时间、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责书面函告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提醒业务主管单位做好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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