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948|评论: 0

[草根播报] 内江市民政局“三主动”提升社会组织登记服务水平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3-15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是主动告知。在接受咨询时,主动发放社会组织登记事项告知单,让当事人了解社会组织登记的法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程序等。在发放登记证书时,同步发放《社会组织登记成立后注意事项告知单》,告知要及时做好印章式样等备案、要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要按时参加年检、登记事项发生变更要及时申请变更登记等。
二是主动宣传。在发放登记证书前,主动会同业务主管单位上门为拟成立社会组织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宣传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相关法规、文件精神,要求社会组织成立后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的,要及时建立党组织。通过主动宣传,促进社会组织登记成立后规范发展、健康发展。
三是主动提醒。批准成立社会组织后,主动将社会组织成立登记的时间、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责书面函告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提醒业务主管单位做好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工作。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