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打假:是发家致富还是法律斗士? 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在各种打假揭秘中渐渐拉上了帷幕,在这场考试中,有的企业因为各种问题被曝光,有的消费者通过网络的力量也成功维护了自己的权益。不过,在各种打假事件中有这么一批人,他们不仅做着打假的事,还把这件事发展成了自己的职业,那就是职业打假人。 那么职业打假人有什么特点呢?小编在此为大家收集了职业打假的几个“套路”: 1. 购买商品后,直接到商家柜台或者电话联系经营者索要赔偿。 2. 如果未能达到目的,则表示要到法院起诉或向食药部门、工商部门举报。 3. 一旦起诉,有时会拒绝与经营者调解,目的是在法院出具支持其诉讼请求的判决书后,依据判决书再向食药部门或工商部门举报。 4. 食药部门、工商部门会对举报人设置一定的金钱奖励,购买人在依据法院判决获得经营者赔偿的同时还可以获得食药部门或工商部门的奖励金,从而取得更多利益。 5. 此外,随着打假经验日渐丰富,利益扩大,以往单打独斗的“消费者”现在正日趋向团体化、商业化、集团化方向发展。 令小编吃惊的是,在深入了解职业打假人的秘密后,发现打假人的收益竟非常惊人,甚至可以说是“发家致富”,最近的新闻里就有两个典型的例子: 案例1:购买一包辣条就可获赔千元 案例2:购买进口巧克力十次起诉超市索赔获千元 有关统计显示,近年来职业打假人的队伍仍在逐渐扩大,可想而知,这与打假可以带来的高额利益有很大关系。 职业打假的兴起主要源于商品市场假冒伪劣产品的泛滥以及我国法律中“假一赔三”、“假一赔十”的惩罚性规定,使得职业打假人只要抓住一些细枝末节的小问题就可以轻松获得高额赔偿金。 但不可否认的是,职业打假人在获得大额赔偿金的同时,确实起到了“法律斗士”的作用,因为普通消费者通常会顾虑维权的成本太高、程序复杂,不愿意选择法律途径进行维权,但是职业打假人却让普通消费者看到了希望,提高了他们维权的积极性。 虽然根据我国法律,消费者知假买假的行为并不影响其维权,但像职业打假人这样过度的知假买假,甚至靠着这个谋生,有人对此产生了质疑,并提出要引导和规范职业打假人。 去年5月19日,有这样一份文件,对于提出的关于引导和规范职业打假人的建议进行了答复。 该文件认为考虑到食药安全的特殊性及现有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的具体情况,可以逐步限制职业打假人的牟利性打假行为,但是涉及到食品和药品的领域除外。最高院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借助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等形式,逐步遏制职业打假人的牟利性打假行为。 而且,在实际中,职业打假人的诉讼请求遭到法院拒绝的也已存在多例了。南京某法院针对故意造假后进行打假的行为已经开出首张罚单。 北京某法院也表示将对逐年增长的“知假买假”行为进行限制。此外,也有法院对于有悖日常消费的打假行为驳回了诉求。 同时也有部分网友质疑,职业打假人的出现似乎并没有带动经营者和生产者更加重视产品质量,反而近年来产假售假的事例不降反升。当然也有人反驳这并非是职业打假人的义务所在,维护健康的市场秩序是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的目标。 那么,你是否支持职业打假人的打假活动呢? 法加,您的法律随行专家! (以上图片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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