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761488888

[群众呼声] 巴中26岁产妇剖宫手术后重度昏迷次日死亡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4-4 09:0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这一次司法不再是强者的保护伞,弱者的带血泪

发表于 2018-4-4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产妇血压高的情况下,医院还推诿病人,延误了几个小时的时间,如果当时就收治入院,产妇的血压根本会升那么高,这件事情个人觉得医院应该承担责任的。

发表于 2018-4-4 09:3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家庭的莫大悲剧,人是死在医院的,医院总要给家属一个合理的答复,我们热切期待着

发表于 2018-4-4 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的过错显而易见,总是以这种居高临下,自以为是、目空一切、冷眼旁观的态度来对待这次事件是很不正确的,感叹逝者生命脆弱的同时,为医院的过失以及不负责任的态度感到气愤,希望行业主管部门管一管,问一问,给死者的家属一个合理的解释和交代。
发表于 2018-4-4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8-4-4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是需要解释的:

发现医院出具《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接种登记卡》显示孩子是中午12点33分出生;《医院医患沟通记录》却显示下午13点52分还没做剖宫产手术。这到底怎么回事?

发表于 2018-4-4 16:3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医者仁心啊!救死扶伤不是医院(医生)的天职么?为什么一个生命的逝去不是我们去反思,却总是努力去推卸责任????

发表于 2018-4-4 17:4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8-4-5 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通篇看下来,医院除了为自己推脱责任还做了什么?难道真的就一点责任都没有了吗?对于死者凌晨到医院求医被拒一事只字不提,婴儿出生时间对不上也只字未提。这个家庭是多么的不幸,母亲十月怀胎连孩子一面都未能见到就抱憾离去,孩子也一出生就失去了母亲。医院却只顾为自己开脱,没有一点反思,实在是让人气愤。

发表于 2018-4-5 20:3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关注,希望相关部门介入调查,

发表于 2018-4-5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是在做手术的过程中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外面的人谁也不知道。。。
如果术前已采取了有效的降压措施,在手术中患者怎么还会发生高压引起颅内出血而导致死亡,专家们是会明白这个道理的,我们都没看到时咋回事,就只有听人家说词了。。。
可怜一个美好的家庭瞬间成了一个梦。。。

发表于 2018-4-5 22: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怜的孩子,一出生就永远的与母亲分别!生命是如此脆弱,希望大家珍惜生命,珍惜与亲人团聚的时间。

只能祝福这位父亲慢慢挺过这个巨大的坎!

发表于 2018-4-6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是法治社会,请大家不要信口雌黄!医患本是一个战壕的战友,共同的敌人是疾病,但不知何时人为的把医患对立起来了,这不是好事。据我所知,复印病历是有规定的,医院只能提供客观病历,主观病历只能是公检法司才可复印,大家可以网上搜索医院病历管理规范。有理走遍天下,相信如果是医院的过错会有权威部门来认定,大家不必在论坛里吵。

发表于 2018-4-6 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信谣传谣不地道 发表于 2018-4-6 11:31
现在是法治社会,请大家不要信口雌黄!医患本是一个战壕的战友,共同的敌人是疾病,但不知何时人为的把医患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九条 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
  第十条 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
  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发表于 2018-4-6 21: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人民医院很人民,随时都被告知没床位,然而七弯八拐的托个某內部人士再报上其大名后,床位还是有内部预留的。当病患忍着身体的病痛抱着满腔的希望期待得到《白衣天使〉的帮助时,往往得到的是比肉体疼痛更糟糕的心灵创伤

发表于 2018-4-7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Listen23266 发表于 2018-4-3 11:18
看了楼上 想起 家里人在人民医院把扁桃体切除了 真的是 哎

那个事情现在这么样了?
发表于 2018-4-7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论在整个诊疗过程中医院有无过错,但死者家属要求复印病历资料医院不提供就是最大的过错。既然没过错,为什么不敢复印病历资料交患者家属呢?医疗纠纷时举证责任倒置,以后医院举证证明自己无过错的病历资料又怎么能够证明不是重新伪造的呢?

发表于 2018-4-7 21:2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医院医生太不负责了   我每次去产检   陈义医生都是爱理不理    确实让人心寒啊   

发表于 2018-5-9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处理结果呢?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