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讨要欠款,四川乐山男子赵某某使尽了手段。别人去酒店开房,他也在隔壁开房,还在门口“打地铺”监视。据办案民警介绍,4月4日,夹江县公安局漹城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市民杨某琴(女,28岁,夹江县人)的报警电话,称其在酒店休息被人限制人身自由。民警随即赶到现场经过了解,原来杨某琴所在公司欠赵某某(男,31岁,沙湾区人)一笔资金,总计700万。
4月4日下午,赵某某到杨某琴所开茶坊索要欠款被拒,于是一直跟随杨某琴左右。直至当天晚上9点,赵某某又跟随杨某琴到某酒店,在杨某琴休息后,赵某某通过在旁边开房,在杨某琴房间前“打地铺”等方式监视杨某琴。
随后,漹城派出所民警对该案进行调查取证证实,赵某某构成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对其予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200元。
警方提醒,双方的债务纠纷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走法律程序,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一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对于这个事情,网友的看法几乎一边倒的同情和支持被拘留男子:
网友们普遍认为那男的只是收欠款对债主并没有构成侵害与限制人生自由,况且,700万是巨款,对于被欠钱的人来说肯定是很在意的!况且,男女的又住酒店又开茶楼,难道没钱还款,明显就是无赖行为嘛!警察蜀黍不辨是非让广大网友很是寒心,难道,现在的法律真的是帮助这些“不法分子”的?欠账就该还钱,怎么到这里就变味了?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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