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招聘检察辅警的公告 为适应司法改革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平昌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全县招聘合同制辅警4名。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招聘名额:4名;岗位:新媒体制作、检察宣传、法律事务。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平昌户籍;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4月以后出生); 3、本科(全日制)以上学历; 4、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1.60米以上; 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6、未受过各类刑事、治安处罚,不具有法律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8年4月12日至4月14日; 2、报名地点 平昌县信义大道西段51号平昌县检察院三楼左侧政治部。联系电话:13568496788 18282710007 3、报名办法 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本人近期二吋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现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登记表》。在严格资格审查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随时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四、考试与考察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笔试60分、面试40分。笔试主要考核基础文化、社会知识及写作能力;按笔试分数高低,以1:3比例确定前12位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核口语表达及逻辑思维能力。按成绩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 五、体检 通过考察的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六、聘用和待遇 经体检合格者予以聘用。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一个月;被聘用人员与第三方签订合同,保险办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平昌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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