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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评我议] 四川达州、浙江临海交警出“奇招”:电动车违章集赞20个可免罚,你赞成这种方式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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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4-20 16:35
同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4-20 16:36
你不违章,会死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4-20 16:36
这种方法可摧广,加强人性化管理很好,但违章人员也得返思,没有法不成方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4-20 16:36
电瓶车普扁存在交通意谈溥,违章,违法,频凡对他人,对自己公共安全构成威害较大,应该迟证上路按交通法规行驶,道路交通法人,人,平等国家要出台一些法规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4-20 16:46
早该这么做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4-20 16:51
挺好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4-20 16:53
好!电动车应是机动车,但闯红灯,与汽车抢车道,在人行道上行驶,过斑马线不让行人,逆向行驶等违法驾驶随处可见。应予以依法管理,这种现象的普遍和混乱,主要是有法不依,交警部门不作为造成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4-20 16:54
这个做发是可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4-20 16:55
这个方法很好,人性化。既处罚了违法者,也教育了一群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4-20 16:56
很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4-20 17:03
不能点赞,现在骑电瓶车,摩托车的没有一点点交通意实,擦一点点皮,就赖在医院,可恨,可杀
,就应该给他们一定惩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4-20 17:05
这样可以,不然这些电动车横冲直闯,害人害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4-20 17:07
电动车以是车,在交通使用上以是人们出行便捷,快捷的一种工具。但以对人类种财产以具有杀伤力,以算得上文明的损物伤害人类的交通工具。只不过两种车用的燃料不同而已,用刀杀害人和用棒棒打死人最终都是弄死人一个道理。
为此,纠正电动车交通违法应与机动用一样,没什么两样,不这样,交通违法越来越多,交通违法只升不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4-20 17:09
不赞成,可以缕缕犯缕缕不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4-20 17:09
应该根据朋友圈有多少人订多少个赞,20个赞太轻松了,还应该加张个人照片,才会有力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4-20 17:09
电动车摩托车都不怎么遵守交通规则,许多时候抢占机动车道,非常危险的,应该大力整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4-20 17:10
重罚,罚痛才可杜绝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4-20 17:10
这个办法好,值得推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4-20 17:19
67吃仓库9da.jwjd0 g0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4-20 17:23
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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