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办理移动业务,就说现在的98套餐(省内流量无限用),88全国流量无限用。移动公司先说的客户开卡的合约期是12个月,意思是要 满了才能变更套餐。这当中,人家有些人是不完全了解的,以为是办张卡就是嘛,流量可以不限用当然好呀,哪知有的客户用一个月两个月觉得每月用了100以上又高了,要求改成低套餐的28元的呀。公司说不准改,这就成在着欺骗性的了,人家有的用不了这么高就干脆不缴费用了,另办卡用。这也引起投诉的多了,后来开会公司就说可以改嘛,不与人家改投诉一次,办业务的要被罚款500元,个别的用不了那么高就改低嘛,也不要一次改的太低,可以适当就低办理(改低一个你办业务的净争指标就多欠一个才是,若不与人家改,引起投诉了就罚500元,先不存在罚款,就不准改低,后才入列的,所以就适当的改嘛);这也是人性化了。
这类事办事人员应当当做自己的事来办理就好了,能够变通办理的尽力变通办理才是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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