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女方提的要求,从理论上说也不算无理,从道义讲完全丧失了中国的传统美德,家中有事共商,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家合万事兴,这样的女人的确太强势,在未结婚前就准备了离婚的结果了,假如结了婚也不会幸福,因为男女原为两方,双方有缘有份结合一个新家,就应立家创业,生儿育女,照顾老人,这些都是每人的人生职责。话又说回来男方买房不是全资房款,婚后要按揭房款,那应该加上女方名字,如何加,我个人认为,加女方名字时,要写清楚房子总价值多少,婚前以付房款多少,婚后还欠多少,都应该以数字说明,这是合理方式。但是没有道义。这一张手机报不但引起了网友的关注,我想更应该引起社会和政府的关注,更应该引教育部门对年青人道德的重视。更反应了当今社会人类文明的新挑战。道义制高点的新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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