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国各地持续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紧盯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以“精准执纪”护航精准扶贫。 扶贫领域和“小官贪腐”职务犯罪案件虽多数数额不大,但其涉案资金多为各类扶贫救济款、土地补偿款、良种补贴款,直接侵犯基层群众利益,影响坏、危害大。往往案发后,群众情绪激动、反应强烈,影响了党的执政形象。 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应积极开展扶贫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专项预防调查,司法行政部门应推动相关单位、行业建章立制,让预防成效“看得见、摸得着”。针对所查办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件,司法行政部门应组织开展预防调查,深入分析其发案规律、特点以及案件反映出的制度管理漏洞,提出预防建议,促进相关单位和部门建章立制完善管理。 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应进一步强化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各部门和街镇乡应出台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负面清单,重点检查和纠正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公款消费、损失浪费、滞留闲置及随意调整、变更项目等违规违纪行为。紧盯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问题,在办理扶贫事务时吃拿卡要、刁难甚至欺压群众,在项目安排、资金落实中以权谋私、执法不公或优亲厚友、显失公平等问题,在项目安排、资金拨付中消极应付、推诿扯皮等问题,进行严肃整治。
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应推行惩防并举,精准预防,针对易发多发重点人群、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和重要事项,深入到村社区、工程建设、教育、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行业开展警示教育巡回宣讲,结合查办扶贫领域和“小官贪腐”职务犯罪典型案件。围绕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调查,深入排查制度机制性隐患及监督管理漏洞,协助党委政府、扶贫开发主管部门和基层组织健全完善扶贫资金管理运行机制,促进扶贫资金阳光化管理。 继续紧盯发生在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坚决查处职级不高权力大、数额不大影响坏、用权任性危害大的“小官贪腐”案件,让基层干部切实感受到法律监督就在身边,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有贪必肃带来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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