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中央三令五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解决脱贫攻坚领域“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评估不严格等突出问题。 扶贫资金是用来帮助群众脱贫致富的钱,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如何才能坚持精准发现处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呢?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做:一是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的监督,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的原则;二是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谈话、上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三是曝光扶贫领域典型案件,对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问题,一律进行公开通报曝光;四是加大查处力度,把握脱贫攻坚工作相关时间节点开展督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五是广泛听取民意,通过群众检举深挖扶贫项目存在的问题;六是详细审阅扶贫项目资料,程序是否合法合规;七是对村干部插手的扶贫项目要重点查处,村上是否按照“四议两公开”来开展的。 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尽职履职,认真开展工作,切实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纪律组织保障,向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伸手的行为严惩不贷,要确保每一笔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每分钱都花在贫困群众的身上,保证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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