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督执纪让扶贫“苍蝇”无处可叮 2018年是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中央三令五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解决脱贫领域“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评估不严格等突出问题。深入整治扶贫领域的“微腐败”,我们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正视扶贫领域发生的“四个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扎实,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脱贫攻坚全过程,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作用,对扶贫领域各项工作、各个环节、每个公职人员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做到精准监督。 坚持高位推动。各级党委政府要成立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下分各个专项工作小组,由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兼任各组组长,构建“政府主抓、部门牵头、多方协作”的扶贫资金监管工作格局,规范和加强对扶贫资金的常态化链条式监管。 坚持跟踪监督。对职能部门管理使用扶贫资金情况持续开展跟踪检查,防止发生“跑冒滴漏”现象。同时,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扶贫项目推进实施的同步监督,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精准识别、精准报账,对项目资金的动态流动精准监控。大力开展“精准扶贫监督执纪问责”专项行动,对产业发展、教育帮扶、培训就业、危房改造、医疗救助等关键领域开展专项督查。 坚持阳光运行。推进财政扶贫资金信息公开,分级建立公告公示平台,将涉农资金政策文件、项目建设和资金安排使用等情况及时在政府网站、电视台等媒体和政务公示栏进行公开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质询。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小分队宣讲、电视公告、上门走访、民主评议、公开答疑等方式,努力实现扶贫政策宣传无死角,做到家喻户晓,提升人民群众对扶贫资金使用、扶贫项目实施的关注度和参与度,借人民监督的力量,从源头上堵住伸向扶贫资金领域的“黑手”。 坚持从严问责。对因工作失误、履职失责等情形的要进行严格问责追责。扎实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积极查办“雁过拔毛”、优亲厚友、强占掠夺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对胆敢向扶贫、民生款物伸手的,一律从严处理、通报曝光,形成有责必问、有案必查、有错必纠的强大震慑。 作者:小洪 地址:四川 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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