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锦江区中港央湖名邸小区违法搭建燃气通风采光井存在燃气安全隐患并危害社会稳定、暴力拆房屋内飘窗事件处理中
“成都市规划局、成都市房管局、成都市城管委、成都市锦江区东光街道办事处、东光城管执法大队涉嫌懒政慢作为不作为”、“成都中港置业有限公司、成都中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不善、管控无力、不按相关规定操作”的上访投诉
尊敬的书记,您好:
我们是中港央湖名邸小区业主,现向四川省委、省政府投诉在处置锦江区中港央湖名邸小区违法搭建燃气通风采光井存在燃气安全隐患并危害社会稳定、暴力拆房屋内飘窗事件中“成都市规划局、成都市房管局、成都市城管委、成都市锦江区东光街道办事处、东光城管执法大队涉嫌懒政慢作为不作为”、“成都中港置业有限公司、成都中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不善、管控无力、不按相关规定操作等”报告如下:
一、事件背景
1、违建情况:
中港央湖名邸小区位于成都市锦江区琉璃路123号,于2017年12月25日交房,小区共有10栋住宅楼,1594户,2018年1月8日开始集中装修至今近6个月来,小区1、2、3、4、5、7、9、10号楼共出现了22起生活阳台外侧的通风采光井采用钢结构和混凝土浇筑搭建平台、室内多起暴力拆除上翻梁飘窗,破坏房屋承重结构,变更房屋结构等案例。
通风井违法搭建平台超出房屋设计图纸,私自包封燃气主立管管道进户内、造成燃气管道被水泥混凝土包裹加速管道腐蚀容易发生燃气泄露引发事故的重大安全隐患、占用公共空间;暴力砸拆上翻梁破坏房屋承重结构。两项违建严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侵犯邻里合法权益,对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威胁。
广大热心业主为维护小区安全,通过各平台,向广大业主宣导“搭建通风井平台和砸拆飘窗”是违法行为,但搭建户仍一意孤行。
2、前期投诉
2018年1月~5月期间,小区反对违法搭建业主、物业等陆续通过成都12345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上报并投诉,其中有规划局、房管局、城管、街道、燃气公司、安监局、成都电视台3套(2018年4月8日热线118栏目已经播出)媒体采访曝光等。各部门也针对本小区违法搭建一事,给出了相应的回复与解释。有关部门也派人到现场做了部分工作,但由于其态度不坚决、手段不充分、力度不到位,导致我小区的违建依然继续存在和蔓延,事情没有得到任何的解决,小区依然存在严重的燃气安全隐患,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1)规划局答复:我局执法人员经现场调查,锦江区中港央湖名邸1栋2栋搭建的平台属于改变房屋主体内部结构,请您向房产主管部门反映。
(2)房管局答复:关于违章搭建的相关问题,建议向规划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3)市城管局责成东光执法中队对违建单位发放了调查通知书,并向上级报告;
(4)燃气公司对违建单位发放了整改通知书。
以上投诉和处理均有记录可查。
3、结果
(1)搭建户视若罔闻。
搭建户伙同搭建商家在小区肆意宣扬封闭通风井为合法施工,蛊惑广大业主实施通风井搭建,撕毁宣传海拔等。
(2)物业排查进场材料
物业公司无执法权,在职责范围内,加强宣传和进出场材料的管控,即便加强了管控,本小区的违建施工仍未停止。
(3)矛盾激化
随着小区在搭建和砸拆上翻梁飘窗事件的矛盾争议逐日升级,小区形成违法搭建与反对违法搭建相对立,物业监管工作不到位等层层矛盾。
(4)委托律师
反对违法搭建业主委托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授权律师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接洽,对通风井搭建平台一事开展相关法律工作,经我方(反对违法搭建业主)委托律师调研,小区的通风井搭建事件,归口单位为成都市城管委,并督促成都市城管委加强监管,加快对中港违法搭建事件的处理进度。
(5)涉嫌恶意报复
更为严重的是,由于政府部门和稀泥踢皮球的不作为,导致搭建商和搭建户的气焰日益嚣张,对部分反对违法搭建业主在最近一两周时间里面采取了大量的报复行为,具体包括遭到已违法搭建户带头人和搭建商家的口头威胁,出现了大门被泼红油漆、锁眼被堵、用“呼死你”软件持续几天不间断电话骚扰反对搭建业主甚至通过非法途径获取家人电话号码进行骚扰、跟踪车辆等极其丧心病狂和龌龊下流的手段等恶劣事件。涉嫌为搭建户或搭建商的报复行径,已报锦江公安分局东光派出所,但警方予以不受理、不调查、不立案。
同时也有搭建户不断强调自己在燃气公司有关系,即使搭建了也可以违规开通燃气。或者说自己在政府部门有关系和背景,违规搭建不会被认定和拆除。这些言论和行为都严重影响了政府和燃气公司的公信力,并对意欲搭建的住户造成了严重的误导。
由于这些事件的出现,导致中港央湖名邸小区目前的社情民意极差,小区内部支持和反对搭建的业主之间、业主和物业之间、业主和政府之间对立情绪极其严重,后面极有可能由此而引发严重的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甚至不排除可能因情绪激化失控而导致刑事案件的发生。
二、事件处理过程
1、群众多次举报投诉
自2018年1月至今,中港央湖名邸小区业主通过成都市人民政府网络理政平台向各职能部门举报投诉百余次,规划局建议我方到房管局举报,房管局建议我方到规划局举报,城管执法部门下达调查通知书并上报,回音遥遥无期。我方于2018年4月委托律师以推动违建的相关工作。
2、协调会
2018年5月14日,在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召开了通风井搭建平台相关事宜协调会,参会代表有:成都市城管委、东光街道、东光城管执法中队、物业公司、律师、反对违法搭建业主。物业在会上通报了本小区搭建情况以及相应的管控措施,搭建户拒不接受调查、拒不整改。成都市城管委下达了对于搭建单位采取断水断电的紧急管控措施,以达成搭建单位接受调查,整改恢复之效果。随即,物业服务中心发布了《关于中港央湖名邸违章搭建断水断电的温馨提示》
3、东光执法中队朝令夕改
2018年5月15日,搭建户、意向搭建户、搭建公司集结20余人前往东光城管执法中队讨要说法,以城管部门只有执法权、无认定权为由,要求恢复供水供电,即通风井搭建平台无任何一个部门可以认定为违法建筑。随即,东光城管执法中队违背市城管委的指示,擅自要求物业中心恢复搭建户的供水供电。
当日下午,搭建户和搭建商凭借上述理由在物业中心威胁反搭建业主,告诫不要多管闲事,无人可认定其平台是违法行为;当日晚间,搭建商与搭建户通过微信群、手机短信向广大业主宣传搭建平台是合理合法,今后将继续开展大规模的搭建施工。
4、东光街道办事处请愿
2018年5月16日,我方与律师前往东光街道办事处,针对5月15日东光城管执法中队违背成都市城管委指示,擅自决定恢复搭建户供水供电一事请愿,我方请求街道办监督东光执法中队的工作,严格履行市城管委提出的管控措施,继续关停搭建户的水电,直至拆除违法建筑物。在沟通会上,东光街道办主任袁刚同志表态,即使违法建设在完成之前,我们街道办无法可施。
以上事件处理过程,均有录音、录像记录,据实陈述。
三、我们的诉求
1、成都市规划局、成都市房管局、成都市城管委、东光街道办事处、东光城管执法中队涉嫌互相推诿懒政不作为
根据《成都市预防和控制物业管理住宅区内违法建设的有关规定》第六条之规定,社区(村委会)应当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违法建设预防和控制工作,定期开展违法建设预防和控制工作检查,牵头召开违法建设预防和控制工作联席会议,并向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相关工作情况。
上述两部门对违法建筑防范重视程度不够,查处力度不力,督办不到位,不敢动真碰硬,朝令夕改,态度不坚决。
央湖名邸小区内违建持续存在、持续施工、持续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搭建户未受到法律教育,其行为未受到有效的法律约束。
2、成都中港置业有点公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不善、管控无力、不按相关规定操作等
(1)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搭建商在小区撕毁违建宣传海报,已报公安立案调查,并已获取搭建商人像信息,但物业在人员进出方面管控不力,搭建商仍可随意进出小区,开展违法商业宣传和违法施工。
当群众举报违法施工正在进行时,物业公司多次以无执法权为由,不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导致多数搭建施工顺利完成。
(2)根据《成都市预防和控制物业管理住宅区内违法建设的有关规定》第三条之规定,物业服务机构应当将禁止违法建设的相关规定告知业主、使用人,并协助有关部门在住宅区内显著位置统一设置违法建设动态情况告示栏。
我方多次督促物业公司设置违法建设动态情况公告栏,以震慑小区的违法建设行为人,并向全体业主交代相关工作进展。
物业公司以保护业主隐私为由,拒绝设置违法建设动态情况公告栏,未对违法建设行为人造成震慑,未向全体业主交代工作进展。
(3)投诉
我方向人民政府进行投诉:成都中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处理中港央湖名邸小区违法搭建事件中出现了管理不善、管控无力、不按相关规定操作等问题。
3、落实分管责任部门、加快处理与惩治进度
根据我方律师调研结果,针对通风井搭建平台事件,成都市城管委是第一责任部门,负责对搭建建筑物的认定,负责对违建单位下达调查、整改通知,负责上报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跟踪整改进度。
针对砸拆室内上翻梁飘窗事件,成都市房管局是第一责任部门,责任同上。
搭建平台和砸拆上翻梁事实存在并持续发生,事件经层层上报,未得到有效解决,有踢皮球、懒政之嫌。我方上访,诉求人民政府为民做主,请求确定落实违建事宜的各分管单位,责成其积极处理中港央湖名邸通风井搭建平台事件和砸拆上翻梁事件。由何单位认定违法建筑物的违法事实?由何单位下达违法调查通知和整改通知?由何单位负责监督管理和跟踪?可采取何种有效的管控措施,以防止此类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违法建设事件不断蔓延和失控?违法建筑物何时可以恢复?
我们强烈要求政府相关部门能够采取有力手段,对于违章搭建住户采取停水停电、关停燃气、冻结房产、列入失信名单、强制拆除等有效的行政手段。并由城管、街道办和社区在小区业主微信群中派驻工作人员进行普法宣传,在小区公告栏中张贴红头文件警示。并由公安机关对于违法搭建户伙同搭建商威胁反对违法搭建业主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严惩并绳之以法,还我们一个安宁和谐的小区生活环境。
希望彭书记及四川省省委省政府能够真正的为民做主,防患于未然,采取强力措施,确保这一严重的燃气安全隐患和社会稳定事件得到解决,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谢谢!!
央湖名邸小区业主
二〇一八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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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锦江东光街办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5月31日回复,内容见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