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司法局“二二三”工作法 纵深推进法治扶贫
落实两个制度,提升贫困村法治水平。一是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为每个贫困村聘请一名法律顾问定期开展普法宣讲、提供涉法事项法律服务、参与产业合作洽谈等,为贫困村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引导贫困村提高自治管理法治化水平,逐步形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村内公共事务、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村民合法权益、社会和谐稳定的新格局。二是落实村规民约制度,引导贫困村制定完善村规民约,通过村民会议、院坝会议、村务公开栏、“村村响”广播宣传扶贫政策法规,宣传反对封建迷信、杜绝黄赌毒之风等,引导村民养成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树立文明乡风。 充实两个阵地,打造贫困村法治文化。一是打造村级普法阵地。在全区19个贫困村分别设立法治宣传栏,定期更换宣传内容,依托村办公室设立法律读物图书角,精选各类实用的法律书籍、刊物摆放在图书角,方便村民查看借阅,达到近距离时时宣传法律知识的目的。二是打造新媒体普法阵地。开通区司法局普法微博公众号,开设“法治扶贫”专栏,将公众号二维码张贴在村办公室,引导村民积极关注获取法律知识及扶贫政策,确保法治宣传线上线下双畅通,为全区法治扶贫营造良好氛围。 做好三个结合,强化贫困村法治意识。一是扶贫与人民调解相结合。在贫困村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小组,采取“以调释法”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二是扶贫与法律援助相结合。开通贫困户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以案释法”,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三是扶贫与“扫黑除恶”相结合。通过送法入户、微信公众号推送、QQ群、微信普法群分享等形式在贫困村广泛宣传区委、区政府“扫黑除恶”工作安排部署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布“扫黑除恶”举报电话,让群众知晓“扫黑除恶”工作,鼓励群众踊跃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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