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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孩子被狗扑咬 公共场合不拴绳的狗谁来管?( 广元城管局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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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6:38
上次说捕杀结果就没有了响声,早都该捕杀了,我们成都理工大学后街全是流浪狗,每天大学生过来过去那些流浪狗就在这里跑过来跑过去的,万一咬到学生谁来负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6:38
啥都有监管,为啥就没有监管狗的部门呢,危及人民的生命安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6:38
说的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6:38
这样的狗主是没到得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6:39
强烈同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6:39
养狗可以但要注意功德,特别是狗在公共场合拉屎拉尿不清理的,现在很多城市都有用于健身的公共绿道,狗拉屎狗主人也不清理,结果锻炼人踩一脚,搞的心情很不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6:39
一句没钱就完了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6:39
大型犬没有拴绳子的一律捕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6:39
我认为应该给于禁示或者捕杀。他她们只顾自己的偏好,而不顾别人的人身安全。对社会不负责任。我乖孙就曾经遇到过这样的惊下(大狗没拴绳与小孩亲热)。希望养狗狗的先生女士们引起高度重视,对他人负责,对自己负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6:39
应该去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6:39
杀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6:39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6:39
应该捕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6:39
狗伤人事件太多,狂犬病更吓人,应该杀狗吃肉,伤人犬的狗主应该故意纵容伤人罪判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6:39
首先,不栓狗绳遛狗的是人,狗又没罪,没理由因为人犯错而去惩罚狗啊!其次,谴责这些人没有公德心有用吗?这种谴责的结果就是依然不断的还有人继续不栓狗绳遛狗。所以我觉得,关键是要建立法律,对所有不栓狗绳遛狗的人,直接刑事拘留并处以高额的罚款,同时还要没收狗并终生不许养任何宠物!对造成了严重后果的,应当判刑。只有这样才能让那些人清醒的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后果。最后说一句,其实我们都搞错了法律的真正用途,法律其实应该是针对那些不在乎道德的人而制定的,在乎道德的人自然不用担心,而不在乎道德的人,你用道德去谴责或约束他是没有用的,因为他本来就不知道什么是道德,就更不会知道羞耻了,这时候就要用法律来维护这些道德底线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6:39
对于公共场所放养狗应以防碍公共安全为由,任何人都可照下交由公安机关处理,罚款或捕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6:39
连人带狗一起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6:39
养狗的人有啥好处?有的还叫狗儿子狗女儿,悲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6:39
说得很对全部杀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1 16:40
我说不养狗,养狗的人没道德,到处拉屎拉尿还咬人,根本就该养狗,那些溜狗的,不要溜狗,带上你爸妈出去溜溜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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